1、貸款分類的依據不同
從本質上講,貸款期限分類法,是以期限管理為基礎的貸款分類方法?;旧献裱氖菚r間依據(借款合同的到期日)。而貸款風險分類法,則是以判斷借款人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可能性為重點,即以貸款的風險程度為基礎來對貸款進行分類的。貸款風險分類法設計思路的科學合理性就在于:借款人的狀況直接決定著銀行貸款的質量——這也是該方法最主要的優點之所在。
2、貸款分類的檔次不同
貸款期限分類法,將貸款按逾期情況劃分為正常貸款、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等四類,其中,后三類稱為不良貸款。而貸款風險分類法則將貸款按風險程度劃分為正常貸款、關注貸款、次級貸款、可疑貸款和損失貸款等五類,其中,關注貸款也稱基本正常貸款,后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需要指出的是,貸款風險分類法的五級分類,是作為我國金融監管當局的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的關于貸款風險分類法的最低標準和要求,它并不強制地要求商業銀行不打折扣地嚴格執行。商業銀行完全可以在這個最低標準和原則要求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加強信貸管理的實際需要,制定內部的貸款風險分類制度。但其前提是,必須與中國人民銀行所規定的貸款分類之間有對應關系或者是轉換關系,并有義務向中央銀行作出解釋和說明。從國外一些商業銀行的實際做法來看,他們一般將貸款細化為8到10類不等,以便對各類貸款進行更加細致的管理和監控。
3、對借款人還款可能性的判斷標準不同
在貸款期限分類法下,銀行往往注重借款人的利潤,忽視借款人的現金流量,重視借款人的擔保和企業信用等級,忽視借款人的主營業務收入即正常營業收入。而貸款風險分類法則明確規定:要把借款人的正常營業收入作為貸款的主要還款來源即第一還款來源,貸款的擔保(即信用支持)等作為次要還款來源即第二還款來源。對借款人及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可能性(即還款可能性)的判斷,首先要分析其第一還款來源,然后再根據具體情況的需要,分析其第二還款來源。概而言之,貸款期限分類法對借款人還款可能性的判斷標準是單一的,甚至是惟一的,而貸款風險分類法對借款人還款可能性的判斷標準則是多維的、全方位的。
4、對貸款風險的揭示程度不同
由于貸款分類的依據以及對借款人還款可能性判斷標準的不同,必然帶來對貸款風險揭示程度不同的結果。貸款期限分類法把未到期的貸款一般都算作正常貸款,把逾期超過一天的貸款統統算作不良貸款,這種分類方法由于缺乏對借款人實際狀況的透徹分析和把握,因而其分類結果既不準確,風險揭示程度也不夠,同時對貸款的后續管理幫助也不大。
實際的情況可能是:在所謂的正常貸款中,部分貸款已經出現了問題,而在所謂的不良貸款中,部分貸款卻非常安全。很顯然,這種以期限管理為基礎的貸款分類方法,不能及時、準確地反映借款人生產經營變化對貸款質量的影響,對貸款風險的反映滯后,不能充分揭示貸款的內在風險,從而不利于及時發現和防范貸款風險,不能發揮早期預警作用。貸款風險分類法,運用多維標準對借款人的狀況進行大量、全面、系統的分析,能夠揭示貸款是否存在問題、存在什么問題及其原因,分類結果顯然要比使用貸款期限分類法更為可靠,因而能夠充分揭示貸款的實際價值和風險程度,更真實、全面、動態地反映貸款的質量,并能發揮早期預警作用。
5、貸款分類的分析技術不同
貸款期限分類法產生的結果,一般直接來源于銀行會計數據和信貸臺賬等基本信息資料,缺乏科學性和可靠性。而貸款風險分類法結果的產生,則既要進行大量的財務分析、現金流量分析等定量分析,又要進行信用支持分析、非財務因素分析等定性分析,同時,還有更重要的是綜合分析、全方位的分析。通過分析,取得各種財務和非財務的、定性和定量的信息,經過一整套科學的指標體系、統一的標準和規范的操作程序,然后才能得出結論。
必須指出的是,由于現金流量信息對貸款風險分類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對我國銀行來說它也屬于一個全新的分析內容,因此,現金流量分析是此次推行貸款風險分類法所特別強調的分析方法和技術。另外,還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目前我國的財務會計環境的落后、不規范等,可能也會使得非財務因素的分析在貸款風險分類中顯得十分重要。
6、對貸款分類基礎工作的要求不同
由于貸款期限分類法操作簡單、方便易行,因而它對貸款分類的基礎工作即運作環境沒有特別的要求,只要有會計賬簿資料和必要的信貸管理資料就足夠了(取得這些資料一般來講是不成問題的)。而貸款風險分類法,由于其是一種科學的、全新的貸款分類方法,它的實施比貸款期限分類法對基礎工作的要求更新、更高了。
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的要求,在貸款風險分類過程中,商業銀行必須至少做到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完善信貸規章、制度和辦法;
二是建立有效的信貸組織管理體制;
三是實行審貸分離;
四是完善信貸檔案管理制度,保證貸款檔案的連續和完整;
五是改進管理信息系統,保證管理層能夠及時獲得有關貸款狀況的重要信息;
六是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實準確的財務會計信息等等。
7、貸款損失準備金制度不同
在貸款期限分類法下,銀行只是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個別金融機構現已允許提高到1.5%)差額計提貸款呆帳準備金,貸款呆帳準備金的提取與貸款期限分類法亳不相關。在貸款風險分類法下,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審慎會計原則的要求建立貸款損失準備金制度。
具體說來,科學合理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制度不僅要求按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普通貸款損失準備金,而且還要求根據貸款分類的結果,按貸款的不同檔次提取專項貸款損失準備金以及特別貸款損失準備金,也就是說,貸款損失準備金的提取與貸款風險分類法直接相關。
另外,在計息政策上,貸款期限分類法停止計息是在貸款逾期2年(現已調整為半年)之后;在貸款風險分類法下,正常貸款和關注貸款的應收利息應計入當期損益,次級貸款的應收利息應計入暫計賬戶,當銀行實行收到利息時再轉入當期損益,可疑貸款和損失貸款應停止計息。
8、與國際通行做法的可比性不同
貸款期限分類法與貸款分類國際通行做法(即所謂的國際慣例)的可比性較差,因而造成了國際上對我國商業銀行不必要的誤解和麻煩,甚至一些國際銀行評級機構幾次降低對我國商業銀行的信用評級,與此不無關系。而貸款風險分類法,借鑒了世界上有關貸款分類的一般做法和發展趨勢,與國際通行做法基本接軌,可比性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當然,貸款風險分類法與國際通行做法的完全接軌,還需要做大量艱苦細致的具體工作,特別是需要國家財政部門的認識和行動。這是因為,按照貸款分類的國際通行做法,貸款分類和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計提以及呆賬、壞賬的沖銷,都是商業銀行可以完全自主的事情,而且屬于商業銀行的商業秘密。但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是,這些問題特別是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計提以及呆賬、沖賬的沖銷問題,還屬于一種政府行為(由國家財政部進行規定),因此,我國貸款分類法與國際通行做法接軌問題的最終解決,尚待時日。
9、銀行信貸管理的重點不同
在貸款期限分類法下,銀行把信貸管理的重點往往都是放在已經或將要形成的風險貸款上,而忽視在現金流量上和非財務因素上及時識別那些確實存在但尚未實際發生的貸款的內在風險。不客氣地講,貸款期限分類法下的信貸管理,其本上屬于“死后驗尸”式的信貸管理。而貸款風險分類法下的信貸管理,覆蓋的是貸款從發放到貸款在銀行帳面上消失的整個“貸款生命周期”,無論貸款是否逾期,都要實行動態的、全過程的連續監控,并根據借款人還款可能性的變化,及時將其貸款劃分為相應的檔次,并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強化管理和催收。
也就是說,貸款風險分類法下的銀行貸款管理,從根本上解決了未到期貸款的監控問題,建立了一個包括未到期貸款在內的信貸活動全過程的貸款質量鑒定、監測制度。由此,銀行經營管理者就可以科學地預測到可能發生的貸款損失,從而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或將貸款損失減少到最低的限度。
10、對信貸管理專業化和職業化的影響不同
貸款期限分類法對有關人員沒有特別的知識和能力方面的要求。而貸款風險分類法,由于其知識含量高,無論是商業銀行的信貸人員、信貸管理人員,還是中央銀行的監管人員,要正確地使用貸款風險分類法,都必須具備財務會計、經濟金融、法律規章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必須熟練地掌握財務分析、現金流量分析、信用支持分析、非財務因素分析等較為全面的分析技術,必須具有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和相應的實際操作經驗。這就向有關人員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商業銀行的信貸人員、信貸管理人員和中央銀行的監管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專業培訓才能上崗,才能勝任這項工作。長此以往,必將促成我國信貸管理的專業化和職業化。
11、對中央銀行有效監管的影響不同
由于貸款期限分類法本身存在諸多弊端,給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有效監管造成了不少的問題,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中央銀行金融監管的職能的充分發揮。根據巴塞爾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的要求:獨立評估銀行貸款發放、投資以及貸款和投資組合持續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是金融監管當局監管制度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同時,金融監管當局應該確保商業銀行建立評估貸款質量和貸款損失準備金充足性的政策、做法和程序。
而科學的貸款分類方法和貸款損失準備金制度正是這兩項審慎監管要求得以實現的基礎和前提。貸款風險分類法的實施,不僅在及時、準確、全面、客觀地反映貸款質量上前進了一步,同時有助于商業銀行建立符合審慎會計原則的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計提和沖銷制度。所有這些,都給中央銀行進行有效的金融監管提供了有利條件,并有助于我國金融監管模式與國際通行做法的接軌。
12、對利用外部審計力量進行金融監督的影響不同
越來越多的實踐證明,外部審計師是幫助金融機構防范金融風險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特別是在目前我國金融監管人員相對缺乏的情況下,利用外部審計師的力量,補充金融監管力量的不足,尤其具有重要意義。然而,要想利用外部審計師的力量,首先就必須有一整套統一規范的貸款分類方法,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外部審計師進行貸款質量審計的工作質量。所以,實行貸款風險分類法,統一了我國銀行業的貸款質量分類標準,從而利于利用外部審計力量(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進行金融監督。
綜合上述對新舊貸款分類法的差異比較與分析,可以看出,貸款風險分類法與貸款期限分類法之間有一個最重要的區別,那就是:貸款風險分類法不僅描述貸款的質量狀況,同時融合了許多信貸管理方面的基本內容;而貸款期限分類法則僅限于對貸款質量進行直觀的統計性描述,許多信貸管理方面的內容,如信貸分析、貸后檢查等等,并不包括在內。
通過以上對比分析,還可能會使人產生一種誤解,似乎貸款期限分類法一無是處。但實際上并非如此。貸款風險分類法也并非一種十全十美的方法。比如其操作程序比較繁雜,比如其判斷標準是多維的,并且定性指標多,定量指標少,主觀判斷指標多,客觀評價指標少,操作中很難把握,其結果可能會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如此等等。故而,貸款分類結果的準確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分類人員的信貸管理經驗以及分析判斷能力(不同分類人員的分類結果存在一定差異的情況,這屬于正?,F象,但不應該差異太大)。
因此,在推行貸款風險分類法時,以下兩點值得我們注意:
一是在推行貸款風險分類法的時候,不應對貸款期限分類法進行簡單的全盤否定,有關人員在新的方法面前也不應氣餒。應該看到,有關人員在以往的信貸管理實踐中所積累的知識和經驗、所掌握的信貸分析技能都仍然是十分有用的,都可以簡單地運用到貸款風險分類法中去。目前所要做的是,是要盡快地學習、理解和掌握貸款風險分類法的基本原理以及與其相關的新知識和新的分析技術。只有這樣,有關人員才能較快地進入新的角色,才能在信貸管理的實踐中靈活自如地運用貸款風險分類法。
二是在推行貸款風險分類法的時候,不應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更不能因短期效果不理想而疑惑、氣餒或灰心喪氣。應當清楚地認識到,從近期看,由于有關人員在知識、經驗和分析技能方面的欠缺,由于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制度和程序方面的缺陷,由于借款人在提供和披露信息資料方面的隨意性等等,商業銀行按照貸款風險分類法對現有貸款進行分類、對貸款質量進行評價的結果,可能并不盡人意,可能暫時看不出與使用貸款期限分類法有什么實質性的差別。
但是,我們應該堅信,從長遠來看,只要商業銀行在發放新的貸款時堅持使用貸款風險分類法,在對貸款存量進行貸后管理時堅持使用貸款風險分類法;只要中央銀行的監管人員在現場稽核檢查中堅持使用貸款風險分類法,并在此基礎上與商業銀行的信貸人員、信貸管理人員進行充分的溝通與交流,那么,不需要太長時間,貸款風險分類必將成為我國銀行的一項較為完善的信貸管理制度。